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上市和IPO有什么区别?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上市和IPO是两种不同的上市方式。这次IPO是一次首次公开发行。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是特殊目的公司反向并购的一种特殊上市方式。
IPO是指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出售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是指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票是根据相应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或注册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券商或做市商出售的。一般来说,一旦完成首次公开上市,公司就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应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是一种跨越IPO审批流程的金融工具,比壳上市/借壳上市成本更低,可以在短时间内在美国纳斯达克主板上市。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是由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募集的“空壳公司”,只有现金,没有其他业务。发起人将这个“空壳公司”在纳斯达克或纽交所上市,以投资单位的形式向市场投资者发行普通股和股票期权的组合,从而筹集资金。一个投资单位通常包括65,438+0普通股和65,438+0-2股票期权。100%的募集资金将存入托管账户,投资于国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这个“壳公司”上市后唯一的任务就是找到一家高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非上市公司,与之合并,使其获得融资并上市。如果24个月内没有完成合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将面临清算,托管账户内的资金将全部返还给投资者,利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