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支持非户籍人员购房需求

6月21日,本报获悉,陕西省宝鸡市近日出台“楼市新政”十项措施。

据宝鸡新闻网报道,为不断改善宝鸡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宝鸡市制定了住宅用地优惠出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等十项措施,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

在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1套住房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在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新政显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双薪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次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缴存人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缴存人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5%;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同时,支持非宝鸡户籍人员购房需求。非宝鸡户籍,来宝创业就业的,在宝首次购房的,给予购房款2%的补贴;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在保首次购房的,给予购房款5%的购房补贴;如果房子在学区房,孩子可以凭网签备案合同就近上幼儿园。

此外,宝鸡对购房实行契税补贴。凡1,2022年6月以后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2023年5月31之前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交易契税的,契税征收部门按已缴纳契税的50%对购房人进行补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如果退房,要返还相应的补贴。

新政还提到实施住宅用地出让优惠。2022年6月1起,最低竞买保证金可按挂牌价的20%执行,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分期缴纳。房地产企业在为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申请施工许可时,经提出申请并作出延期缴纳的书面承诺,可以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

新政提出,实行购买现房,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积极推进购买现房,逐步扩大购买现房比例;支持已从灾区转移的家庭集中到城市现有住房。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和企业群体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放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增加流动资金贷款等支持,满足建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优化商住供应结构,允许房地产项目在符合城市景观控制要求和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商住比例。

在实行差别化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方面,新政明确规定,根据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和项目经营情况,在切实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差别化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房地产企业,多高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的,可申请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系数下调10%;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房地产企业,多层、高层建筑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地上总层数四分之一的,可申请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系数下调5%;对信用等级为A、B的房地产企业,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按现行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