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市场客户开立的账户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客户开户和交易编码应用第九条客户开户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实名制要求:
(一)客户开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个人客户应亲自办理开户手续并在开户资料上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企业客户出具企业客户授权委托书、开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等开户证明;
(四)期货经纪合同、期货结算账户中的客户姓名与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一致;
(5)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期货经纪合同等开户资料中的客户信息。
个人客户、公司客户和开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监控中心在实施细则中另行规定。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以下实名制审核:
(一)核实个人客户是否亲自开户,公司客户是否通过授权开户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开户;
(2)确保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期货经纪合同等开户资料中记载的客户姓名与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一致。第十一条客户开户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监控中心的要求,实时采集并提交客户的以下图像数据:
(一)个人客户的正面照片和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件;
(二)公司客户开户代理人头像照片、开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公司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监控中心在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视频资料。第十二条证券公司依法接受期货公司委托协助开户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核实客户的真实身份,核对客户期货结算账户的户名与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户名一致,采集并保存客户的影像资料,连同其他开户资料一并提交期货公司审核、开户、存档。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监控中心的规定,将客户图像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集中统一存储在公司总部,并与其他开户资料一并归档备查。各营业部、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应确保能够查询客户影像资料等开户信息。第十四条期货公司不得与不符合实名制要求的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也不得为未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客户申请交易编码。第十五条期货公司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时,应当向监控中心提交客户交易编码申请书。客户交易编码申请的内容应当完整,并与期货经纪合同记载的内容一致。第十六条期货公司为公司客户申请交易编码时,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向监控中心提交公司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