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制

一、什么是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可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限制居民在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交易和国际结算。广义的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对涉及居民和非居民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

外汇管理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的。

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其他专门机构,如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制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管制较松。

外汇管制的对象包括外国纸币和硬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和黄金;有些国家还涉及银、铂和钻石。

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生效范围一般以国家境内为准。在设立特区的国家,一些外汇管理法规可能不适用于特区。一个国家不同货币的外汇管制程度也可能不同。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支、外汇买卖、国际借贷、外汇划拨和使用;本国货币汇率的确定;本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以及本币、金银的跨境流动。

外汇管制的手段多种多样,一般分为价格管制和数量管制两种:前者是指对本币汇率的各种限制,后者是指外汇配给管制和结汇管制。

第二,外汇管制的目的

1.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或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2.稳定本币汇率,降低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

3.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投机资本流动,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

4.增加国家的国际储备。

5.有效利用外汇资金,促进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6.增强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7.增强金融安全。

三。外汇管理的基本方法

一、出口外汇收入的管理

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要求是出口商必须按官方汇率将所有外汇收入卖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应填写出口货物的价格、数量、结算币种、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并提交信用证。

二。外汇进口管制

对进口外汇的控制通常表明,进口商只能在经多种当局批准的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外汇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购汇申请。在一些国家,批准外汇进口的程序与签发进口许可证同时进行。

三。非贸易外汇管制

非贸易外汇涉及除贸易收支和资本输入输出以外的各类外汇收支。

对非贸易外汇收入的管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按官方汇率将全部或部分外汇收支卖给指定银行。为了鼓励人们获得非贸易外汇收入,政府可能会实施一些其他措施,如实施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居民在外汇指定银行为个人劳动收入和带入资金开设外汇账户,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四。资本输入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限制资本输入的措施通常是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和汇率,避免资本流入导致国际储备过多和通货膨胀。他们采取的措施包括:为银行设立更高的存款准备金,以吸收非居民存款;不对非居民存款支付利息或互惠利息;限制非居民购买国内证券。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一般采取鼓励资本输出的政策,但在特定时期也会采取一些限制资本输出的政策,比如面临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时。主要措施包括:规定银行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家和部门;对居民境外投资征收利息平衡税。

不及物动词控制黄金和现金的进出口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禁止个人和企业携带、托运或者邮寄黄金、铂金、白银出境,或者限制出境数量。

对于国内现金的进口,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往往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进口限额,并要求用于指定用途。境内现钞的汇出,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批并设定相应的限额。不允许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禁止本国现金的出口。

七。复杂汇率制度

外汇价格管制事实上必然会形成各种复杂的汇率制度。复杂汇率制度是指由于规章制度和政府行为,一国货币与他国货币之间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

四。可兑换和不可兑换货币

货币不可兑换是指一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对经常项目和金融与资本项目下的对外支付和资本转移进行全面的外汇限制。

相应的货币可兑换是指任何货币持有者都可以自由地按市场汇率将货币兑换成外汇。这一概念表明,货币可兑换的主体是任何货币持有者,包括居民和非居民、自然人和法人。其次,强调汇兑自由,即货币当局原则上不限制外汇交易和对外支付。另外,它要求按市场汇率进行货币兑换;如果一个国家只允许人们以官方汇率兑换货币,而官方汇率明显偏离市场汇率,这种许可是不可兑换的。

货币可以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完全可兑换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

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规定

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成员,是一个国家能够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的标志。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一国取消经常项目下支付转移限制,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即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成员。具体而言,第8条成员国承担的义务是:

1.居民从境外购买经常项目下商品和服务所对应的对外支付和资本转移不应受到限制。

2.不实行歧视性的多重汇率制度。

3.其他成员国在经常往来中积累的本国货币,应对方要求无条件兑换成外汇。

但请求交换的国家要证明这种积累是从经常性交易中获得的,这种交换是为了支付经常性交易。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要求所有成员国在加入基金组织后立即成为第8条成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14条做了一些过渡性安排,允许成员国暂时保留一些外汇限制,但要每年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商解除外汇管制的步骤和时机。

不及物动词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条件

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汇率水平合理,能够真实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否则,实现货币可兑换将导致外汇供求严重失衡,难以为继。其次,政府有足够的国际流动性来满足人民的兑换要求。第三,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比如高失业率、高通胀率、严重的财政赤字等,都会对货币可兑换产生影响。四是市场机制有效运行,产品和要素市场价格信号积极响应。

1996年末,我国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条件已经成熟,具体如下:

(1)经过多年努力,人民币汇率已经调整到基本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水平;

(2)90年代以来,我国国际收支连年顺差,国家外汇储备大幅增加;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客观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

(4)经过多年的价格放开和企业制度改革,我国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了主要调节作用;

(5)1994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为我国实现1996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