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居小区的暖气是哪家供热公司提供的?
经审理查明,金方暖通公司是以供热为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2008年6月,北京龙湖钟白置业有限公司与金房暖通公司签署了北京龙湖一号住宅项目集中供热及热水系统投资运营合作协议。通州xxx街xx号(即龙湖大房居,以下简称涉诉小区),约定由金方暖通公司为涉诉小区提供供热服务并收取采暖费。* * * * *是涉案小区xxX栋xxxX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建筑面积87.94平方米。2010 165438+10月8日,金方暖通公司与* * * *签订《北京市居民供热合同》(面积版),约定由金方暖通公司为* * * *提供供热服务,采暖费收费标准为3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此外,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为被告提供供暖服务。经核实,* * *所欠2011年11月15年至2014年3月15年采暖费7914.6元尚未缴纳。
在审理过程中,我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 * *,均未送达成功,故我院根据原告申请公告送达。* * * * *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
上述事实有北京市居民供暖合同、催款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