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本办法是对外承包工程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与评估、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云南迪庆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职工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伍应实行安全生产合同管理,明确承包商和发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利义务,严格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每个外包施工队伍必须三证齐全,即“营业执照、安全管理资格证、经营项目资格证”,安全监督人员经审核后,必须取得安全监督资格证,方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和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他们必须仔细核实注册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简历等。,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常驻代表依法对承包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并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所属安全环保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外包施工队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合同的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操作规程标准的规定,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所有外包施工队伍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协调,执行各项安全指令。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员工实行合同化、法制化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发现外包施工队伍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操作规程标准的,按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是第一次违规,会被责令到其项目部学习,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罚款200元;第三次违规,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次聘用此人。对外包施工队员工的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并将违章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给各施工单位。
以上由仲达咨询公司收集整理。
更多工程/服务/采购招标信息,提高中标率,可点击官网客服底部免费咨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