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已经显示正在投递,但是已经三四天了,还是没到。发生了什么事?o?)

看你的快递到了以后有没有每天更新。比如联系收件人,明天发货,电话联系不上,或者有困难,就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催发货。如果前几天没有更新信息,可能会被快递员拿出来弄丢。

快递丢失,当事人能够证明所寄物品价值的,快递公司应当按照托运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第一,和快递公司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建议保留相关单据向您的消保协会投诉或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快递公司应注意:

一是在快递运单的签注条款中以较大的字号突出关于赔偿的规定。

二是在收寄快件时,提醒用户贵重物品应当投保,并告知签注条款中的赔偿规定。

第三,当快件丢失或损坏时,应尽快联系用户进行赔偿,向用户赔礼道歉并说明赔偿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应注意:

一、寄快件时,应当仔细阅读快递运单背书条款的相关规定,了解相关赔偿条款。

第二,投递贵重物品,要选择信誉好的快递公司,保价。

第三,要保管好投递快件的提货单,快件丢失或损坏时要求企业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对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快递是标准合同。没有特别说明或者提醒的,可以视为对消费者没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免责协议无效。

因此,对于快递运单合同条款的特别声明和赔偿约定,一旦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据了解,快递公司造成消费者托运的货物在物流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对此行为进行赔偿是快递公司的一项重大义务,而消费者索赔是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过失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