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丹化为什么没了?
丹东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暂停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丹东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类型:a股,股票简称:* ST丹化,股票代码:000498,暂停上市起始日:2008年5月65438+6月。
2.2008年5月65438+5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丹东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暂停上市的决定》(深交所[2008]63号)。由于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起上市。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股票恢复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恢复股票上市,公司将积极配合丹东市政府对公司的重组,争取尽快完成重组,使企业走出困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暂停上市期间,如符合以下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在暂停上市后首份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经审计的首份年度报告;
(二)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明公司已经实现盈利。
4.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
(2)股票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第一份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发生亏损;
(三)暂停上市后,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首份年度报告,但未能在未来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五)恢复上市申请未获批准;
(六)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
(七)上市公司或者收购人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而进行回购或者要约收购。回购或要约收购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
(8)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的决议;
(九)公司因故解散或者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破产程序终止;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动词 (verb的缩写)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415-6192957、6191684。
传真:0415-6191684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纤维街58号
邮政编码:118002
联系人:潘跃东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丹东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
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去/real stock/company/SZ 000498/NC . 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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