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对股东人数有不同的限制。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65,438+0至50人。通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群兴趣相投、能力相近、相互信任的人组成,强调人性。所以公司股东人数不能太多,所以限定为1-50;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更强调资本组合,即互相收钱,所以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至200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就股东权利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自主权更大。他们可以按出资比例或人头数行使权利。股东也可以代为转让或投票,只要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规定。但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股一票”,股东拥有多少股份,就意味着拥有多少表决权。当然,除此之外,两家公司在设立标准、内部机构设置、股权转让等很多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发起人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公开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将剩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发起人,其中过半数的发起人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