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在海外设立子公司需要哪些部门的批准?

属于境外投资,主要管理部门是商务部门和外汇局,有些行业还需要通过发改委。海外投资国家是有补贴的,关于补贴的问题可以咨询商务部门或者财政局。

提交给商务部门的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说明、投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本办法第九条未列情形说明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五)境外投资M&A的,提交《境外M&A事项预报告表》。

(六)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向外汇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

(二)外汇资金来源说明;?

(三)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商务部门对投资的批准文件或证明;?

(5)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和汇款凭证;?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