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韶禄被指控的罪行

匹配桥梁并从中获利

为配合云铜集团控股的云南云铜锌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未夕康普铅锌矿,刘悦绕过云铜锌业有限公司,直接找到云铜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邹绍禄。邹绍禄也很给“面子”,在他们之间牵线搭桥,介绍了刘悦和云南运通锌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成功促成了这次合作。为此,2007年7、8月间,邹绍禄收受刘悦送的现金200万元。后来,邹绍禄因为害怕被调查,主动把钱退给了刘悦。

2005年3月,邹绍禄介绍鑫源鑫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揽运通集团办公楼装修工程,并于2006年春节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现金20万元。

原材料供应,“在”

邹绍禄协调云南铜业集团向昆明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供应铜精矿,并于2007年春节前收受昆明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启东现金1万元。

2003年至2007年,邹绍禄与黄凯合作成立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铜业集团为该公司提供铜精矿供应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黄凯给予的现金47万元、港币65438+万元。

合作经营,偷偷进仓库

在运通集团与清远尹田再生资源工贸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邹绍禄将“代理收购”变为“买卖合同”,以此方式为清远尹田再生资源工贸有限公司谋取利益。2007年,收受公司董事周金生现金50万元。

2003年至2006年,邹绍禄在运通集团与云南金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为金沙房地产公司谋取利益,并于2005年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曾玉玲给予的礼金40万澳元。

在云南铜业集团与昆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邹绍禄为紫光集团谋取利益。2003年5月收受紫光集团董事长郑子光价值1万元的干股,2006年9月、6月收受郑子光800万元,共计9000万。

提供帮助,拔鹅。

在起诉书指控邹绍禄受贿的事实中,部分事实含糊不清,只说了“帮助”和“为……谋取利益”,但具体的事和帮助并未详细说明,但邹绍禄显然不会白白做这样的帮助。

2003年至2007年,邹绍禄为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张益忠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张益忠给予的现金30万元、价值27.5万元的干股,并以“借款”名义接受价值62万余元的萨博轿车一辆,报销车辆相关费用559465438元+0.08元,共计65438。

邹绍禄帮助鑫辉冶炼有限公司对榆中冶炼厂进行租赁经营。2005年至2007年6月,收受公司董事长钟亮、总经理董家伟给予的现金72万元。为金沙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罗太喜谋取利益,2005年春节至2007年10月65438+期间,先后收受罗太喜给予的现金41万元;为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尹谋取利益,于2006年至2007年收受现金654.38+0.2万元、价值20万元的干股,共计32万元;为了云铜马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黄、总经理王勇的利益,于2007年3月收受黄、王勇给予的干股65,4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