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可以中止或终止吗?

当破产案件的债权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时,可以中止破产清算;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正当异议的;破产公司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可以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宣告破产前,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最终分配完成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提出的终止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止的,应当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