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合同债权和票据债权

如何识别合同债权和票据债权

债权是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称债权关系或债务关系。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如何识别合同债权和票据债权,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裁判要点

买方向卖方签发承兑汇票以支付价款。此时买方享有两种债权,即原因债权(合同价款请求权)和票据债权(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当双方无意思表示或意思表示不明确时,债权人应先行使票据债权,即票据付款请求权。票据付款请求权被拒绝,债权人取得拒绝证书时,可以行使原因债权。

一个法律案件的事实

2014,14年2月26日,原告世联公司与被告金强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金强威公司向世联公司购买轻质纯碱(一级品)4000吨,合同价款528万元。事后,世联公司按合同约定向金强威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金强威公司仍拖欠货款。金蔷薇公司于2015 15+05背书交付给世联公司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出票日期:2014 10,到期日:2015 45438+00)

世联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到承兑银行承兑,银行以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承兑。之后,世联公司未能催款。2006年4月1日,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金强威公司支付未付款项3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裁判员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存在债权请求权与票据追索权的竞合,世联公司可以选择自己的法律依据。在世联公司凭借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已明确选择要求金强威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本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世联公司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因此,金玫瑰公司应向世联公司支付未支付的货款32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故判决金玫瑰公司向世联公司支付货款3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年利率为6%。

金玫瑰公司上诉至淮安中院。法院二审认为,金强威公司向世联公司交付商业承兑汇票是为了支付合同价款,世联公司作为卖方享有两种债权,即事业债权(合同价款的请求权)和票据债权(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

本案的争议点是如何行使这两项债权。双方均未约定票据交付后债权消灭,无法直接认定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因票据交付而消灭。根据票据的性质和功能,债权人应当先行使票据债权,不能满足的,可以再次行使原因债权。具体而言,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被拒绝时,债权人可以在持有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证明后行使原因债权。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论和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主体越来越习惯于在交易支付中使用承兑汇票,但在方便的同时,持票人也经常被拒付,比如这种情况下,付款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被承兑银行拒收。被拒绝付款后,持票人只能依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继续行使票据权利,或者有权在票据权利和原因债权之间进行选择。现行立法中没有具体规定。

1.双方有明确意思表示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双方存在买卖关系,买方向卖方签发承兑汇票支付价款。此时,出卖人享有两种债权,即原因债权和票据债权。如何行使这两种债权,首先要考察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权利行使的顺序。双方明确约定票据交付后消灭原因债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在收取票据后行使原因债权。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票据交付后债权消灭,故双方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因票据交付而直接确定。

2.双方没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表示不明确时,债权人应当先行使票据债权。

如果双方之间没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表示不明确,因为双方交易的结算是买方交付票据,卖方作为付款收取,说明双方交易的本意是债权人先凭票据取钱,从票据的性质来看,票据本来就是支付工具,结算工具。如果票据被废弃,就不能发挥其作用,所以债权人应先行使票据债权。

3.票据付款请求权被驳回后,可以选择行使原因请求权。

至于票据债权应当行使的范围,在票据付款请求权被拒绝,债权人持有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证明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行使原因债权。

第一,虽然票据法赋予了持票人在付款请求权未实现后的追索权,但没有法律规定在付款请求权未实现时,权利人只能继续行使追索权或者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是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未能实现,表明作为出卖人的持票人未能取得有效的合同对价,双方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并未消灭,持票人自然享有债权请求权;

第三,对于持票人而言,付款请求权未实现后,可以依据票据法行使票据追索权,但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方式和效力与原因债权不同。票据追索权期限短,而原因债权期限长,交易双方的基本法律关系证明容易提供。在这种情况下,只让债权人继续行使票据追索权,未免过于苛刻。

因此,在当事人既享有债权又享有追索权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从有利于自身利益实现的角度进行选择。当然,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后,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涉案票据、拒绝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债务人再次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票据的种类有哪些?

银行汇票是指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支付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银行签发的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受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是企业。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抽屉是一家银行。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签发,承诺的到期付款由银行信用担保;

2.商业承兑汇票由商业信用担保,由企业签发。

需要注意的要点:

作为支票的收款人,支票必须存入收款人的银行,1 ~ 2天可以到账。支票现在只能同城兑换。

收款人作为本票的收款人,将本票存入收款人的银行,经核实后可以当场使用。目前只能在同一城市使用。

汇票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使用。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作为银行汇票的收款人,经华东三省一市收款人银行核实后,即可入账使用。如果是全国汇票,一般需要一天。如果出票银行与收款银行相同,一般也提供即期授信业务。商业汇票的收款人,同城的,在约定的到期日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异地的可以提前3天。一般同城可录1 ~ 2天,异地一般不超过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