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一张出口到康斯坦察的货物票。提交信用证后,发现第三份提单缺少其中一份提单的第二页。
提单的丢失在不同的情况下,各方面的责任是不同的,但这是后话。提单丢失后,应首先采取以下措施降低风险的可能性。
1.及时通知相关船公司及其代理。在这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货代有谨慎的义务。他们不能仅仅因为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就放行货物,而应该要求收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善意取得提单。比如代言是连续的吗?符合要求吗?你是否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货物寄存在提单下,免除对货物的责任。
2.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一是可以确保提单项下的权益不受侵害;第二,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停滞的问题。因为一旦法院判决受理公示,这期间的票据权利转让无效。公示程序的法律成本低,律师费也低。通知期满后(一般60天),可以向法院申请依职权判决。
3.一般来说,单证丢失应该不会影响港口压力,因为收货人有义务收货,不能据此拒绝卸货;同样,承运人也不能以收货人无正本提单为由拒绝放货,尽管承运人有权拒绝放货。
4.邮政快递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现行法规给予其近乎免责的待遇;是否可以通过投保邮政快递风险险来转嫁损失,目前保险公司似乎还没有开展这项保险。
5.只要银行出具的保函措辞具体全面,一般不会有风险。涉及到大额保函,最好请法律顾问查一下,因为实践中确实有很多银行保函无效的先例。
6.如果托运人结汇后提单丢失,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提单的善意持有人,一般不需要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的义务是将货物交付给提单的善意持有人。根据不同情况也应区别对待:
记名提单项下:承运人在收到收货人的公司担保和发货人同意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书面保证后,即可将货物交付给记名提单的收货人。
指示提单项下:卸货港代理人如收到收货人因提单丢失无法提货的请求,应要求收货人出示正本/副本提单、商业发票、商业合同和装箱单等由原承运人出具的单据,以核对收货人是否为收货人。同时,卸货港的代理人应要求收货人提供一流银行出具的标准保函,同时,卸货港的代理人应要求装货港的代理人在提单上联系发货人,以获得发货人同意在此情况下将货物交给收货人的书面保证。
无记名提单项下:详见指示提单。如果收货人返还全套正本提单,保函可以返还给收货人。如果收货人不能返还全套正本提单,保函原则上无限期保留。如果收货人要求退货,卸货港的代理人应根据东道国的法律保留一个最低期限。国内港口方案需要保留6年。提单丢失后,无论如何要立即联系船公司控制货物。这样才能减少损失,同时也不会损害收发货人的权益。
快递运输中货运单据丢失,往往导致收货人无法凭正本提单在目的港提货。在实践中,收货人通常凭提单副本提取货物。或者承运人签一套新的提单给供应商提货结汇,或者出口商授权承运人放电;但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承运人通常要求货方提供可靠的担保。
目前船公司往往要求出口商与其开户银行共同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从一年、三年、六年不等。银行出具保函时,一般要求出口商支付保证金。如果数额巨大,会让巨额资金搁置3到6年,对出口商造成很大压力。如果提单被善意第三方取得,出口商将面临钱货两空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