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首先是控制关系。子公司虽然是独立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自主权有限。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大会中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由母公司决定。
第二是投资关系。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通过投资实现。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A.子公司的所有资本由母公司投资。
B.母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子公司,但母公司的投资比例使其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
第三是财务关系。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财务上相互独立,但母公司可以以调剂资金的名义,通过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从子公司“抽血”。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直接影响母公司的收益。
第四是管理关系。虽然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和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各自独立的权利,但实际上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通常,母公司除了其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主要责任是领导和管理其子公司。
可以利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相互之间的控制关系,比如操纵子公司的转让定价、避税、对抗公共政策或逃避其法律责任等。
*.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
由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与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大相径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设立,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经营活动;
分公司由当地工商部门在其住所以外依法设立。成立时不需要注册资本。它属于总公司的分公司。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但应当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种授权是通过申请设立分公司来表现的。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视为公司授权分公司开展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2.工商注册的方式和名称都不一样。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姓xxx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姓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3.诉讼中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
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只能以自己的资产追究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即子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外,未缴部分不能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偿还义务。在诉讼中,总行可以直接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责任。
4.承担债务有不同的方式。
子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
分公司以自有资产先行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