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互联网公司去美国上市?
互联网公司都是轻资本企业,固定资产不足用来从银行获得经典贷款。因此,资金的来源往往是危险的投资。风险资本通常来自国外。比如阿里巴巴的重要投资者雅虎和软银。风险投资的主要盈利路径是在被投资企业上市时套现。
考虑到目前中国已经叫停外资控股的信息企业,外资风险投资家一般都拒绝其投资的企业在中国上市(事实上,最终得以戴上短视镜片的互联网公司是不能在中国上市的,可变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也是不能做多或做空配股的)。因此,被投资企业通常在海外注册。
进一步考虑资金流动的成本和税收,最终绝大多数“中国互联网公司”都注册在开曼群岛或类似的对企业管理结构监管极其宽松的地方。因此,从互联网公司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问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建立在许多美元基础上的脸书仍然是社交媒体的未来?黄金投资,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在美国上市的互联网公司,爱在中国做生意?
从监管的角度来说,我国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是比较高的(本来是出于屏蔽投资者的目的,但事实证明有很多弊端,但这不在本话题范围内)。比如要求公司持续盈利。这是互联网公司不可能的义务。
比如豆瓣,推出6年后才发布。如果不进一步研发,是会盈利的,但到目前为止豆瓣的盈利并不明显。如果等到盈利了才能进入股市融资,很多互联网公司都会饿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允许不盈利的企业上市。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环境来保护非机构投资者。而这种环境在全世界都是普遍存在的。
从企业注册来看,目前中国注册为工商企业,美国注册为商业企业,对企业本身要求非常低。在上市过程中,国内审批时间很长。2009年纽交所与纳斯达克接轨后,上市要求远低于国内。作为世界上最激进的交易所,纳斯达克甚至允许双重所有权(阿里巴巴不在香港上市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港交所保持同股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