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水资源管理模式
美国的水权制度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作为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美国的水权制度主要是以各州的法律为基础,呈现地区差异。美国东部水资源丰富,采用河岸权;美国西部干旱缺水,优先使用。
美国建立了水权交易机制,美国的河滨权可以作为私有财产转让。一般允许用户有偿转让其优先独占权,节水者在满足其他用水者需求的同时也能获得合理补偿。美国有比较发达的水权交易市场。在美国西部,大部分水权交易都是通过市场进行,经水权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相应费用购买水权,出售多余的水权。但政府需要保留或购买部分水权,以维持具有公益特征的使用,如养鱼、保护生态环境等。
美国区分不同的水利工程,给予不同的投资政策。与其他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相比,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美国联邦政府拨款建设类似中国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如防洪、环保、印第安人保护区工程等,运行管理费用也由政府拨款解决。对灌溉、供水、水力发电等有偿服务型水利工程给予最长50年的低息贷款,建设期内免收本息,灌溉工程只还本付息。
美国的水资源归州政府所有,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是以州为基础的。中国没有统一的水资源管理法,各州自行立法,以州际协议为基本管理规则。州以下分为几个水务局,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水务进行统一管理。州际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矛盾由联邦政府相关机构协调,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美国联邦水资源管理有四个部门,根据联邦政府授权的职能对水资源进行相应的管理。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负责农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内政部国家地质调查局水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监测、分析和提供全国所有水文资料,并在四个流域设有办事处,为政府、企业和居民提供准确的水文资料,为水利工程建设和水体开发利用提出政策建议;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环境保护条例,规范和限制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防止水污染。陆军工兵部队主要负责政府兴建的大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和建设。
目前,美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任务是有效管理水资源,提高利用率,防止污染。管理的重点是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在用水结构上,工业和农业用水量在下降,而城镇居民用水量和服务业用水量在快速增加。采取各种措施来降低用水量的增长。
美国水资源管理充分利用价格杠杆,节约效果明显。水价按市场规律确定,水费包括供水债券、水资源税、供水和污水处理费、地下管道接管费、生活污水附加费、废水检测费、取水许可费。水价每年修订一次。近几年水价每年上涨8%,达到了1985以来全国用水量保持零增长的目标。如果水价翻倍,生活用水量将减少25%。
总之,美国水权、水价和水市场的运行使开源节流成为市场机制调节的自觉行为,对美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4.2.2英国水资源管理模式
4.2.2.1英国水资源管理体系及其机构设置
目前英国定型为中央政府统一管理水资源和水务私有化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央政府依法对水资源进行政府宏观调控,通过联合国环境署发放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实施水权分配、取水管理、排污和河流水质控制,实行管理成本与收益平衡原则。每年预算约6亿英镑,主要来自防洪税、取水许可和环保费、政府拨款和项目合作费。
英国水资源管理机构分为三个层次:国家、地区和地方。
①国家级机构包括代表政府制定和执行环境标准、审批取水许可和防洪的国家环境局,以及代表政府对水价进行宏观调控的水务署。
(2)地区机构多为以流域划分的水管理机构和税务局,后来私有化,改为水务公司。
③普遍成立地方用水者协会。
4.2.2.2和英国的私有化供水公司
英国供水公司在获得政府取水和排污许可的基础上,或者在政府分配的水权和指定的服务区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65438-0989年英国水务体制改革后,十大水务局私有化,成立了十大流域供水公司,而原有的29家小型私营供水公司得以保留。前十大供水公司的水管理区域基本都划分为流域,负责本流域的供水和污水处理。比如泰晤士水务公司1989私有化,当年上市。目前效益很好。1998年,英国出台新法案,主要是打破管网与供水一体化的垄断,实行供水与管网分离的制度。
4.2.2.3和英国水资源管理的特点
①基于流域的水资源统一管理。这个层面主要是政府行为。英国政府通过国家环境署实施流域取水管理战略(CAMS),分流域分析水资源供需平衡、环境平衡、水资源优化配置、跨流域调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工程布局、成本和社会成本效益。
②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水务一体化运营管理。这个层面主要是市场行为,以水权为主,水权资本化转化为水服务商品。水一体化的载体是水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本市场融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家庭等个人和团体。
③完善公民参与水管理的机制——消费者协会。
(4)水资源管理有稳定的政府资金来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平均年收入为6亿英镑,其中45%来自取水、排污和环保。
⑤注重可持续发展。虽然水资源基本可以满足国内生产生活的需要,但英国仍致力于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合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取水过程中,英国规定用水者必须获得联合国环境署颁发的许可证,同时缴纳一定的费用。政府控制审批和许可证的发放,以避免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其次,英国通过颁布一系列法律,采取严格措施监控水资源质量,降低了水污染程度,不断改善现有水资源质量。此外,英国还大力提倡节约用水。1993年,英国成立了国家用水需求管理中心,重点研究如何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近年来,英国各界广泛开展节水高效宣传,积极推广各种节水先进设备。
4.2.3法国水资源管理模式
法国历史上实行的是区域水资源管理。1964年修订水法,改革水资源管理。主要内容有:①依法加强全社会对水污染的治理,确定治理时间和目标;(2)建立解决水问题的区域机制;(3)成立流域委员会和流域管理局,作为流域综合管理的主要融资机构,将全国划分为六大流域,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实现流域水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
4.2.3.1法国水资源管理的三个层次及其职能
国家级政府机构是环境部、农业部和设备部(建设、交通和住房部)。环境部发挥主导作用,下设水资源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水法律法规和水政策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水污染,制定与水有关的国家标准,协调各种水事关系,参与流域水资源规划。农业部主要负责农业和乡镇的供水、农田灌溉和农业污水处理。设备部负责防洪,并派遣到各地区负责水管理的分公司。此外,成立了水资源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国家水资源管理政策和法规。
法国4.2.3.2流域的水资源管理
根据法律授权,流域委员会是流域水行政管理机构。其职能主要包括制定区域水政策、批准流域规划、审查项目投资预算和监督项目实施。委员会采用“议会”形式,充分吸收各类用户代表参与决策过程。例如,塞纳河-诺曼底河流域委员会由118人组成,包括45名地方政府官员、45名用户代表、21名中央政府部门公务员和7名各方专家,管理面积97万km2,人口65.43万。
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是流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其职能是:制定流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排污费和水费。流域管理局收取的水费总额的20%左右作为公共收入,用于投资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收集和发布各种水利信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法国市政水务管理、城镇供水、污水处理都是在城镇进行的,可以由市政府直接组织管理,也可以租赁给私人公司,即委托管理。90后委托管理占75%以上,政府直接管理不到25%。委托经营分为特许和特许两种形式。特许权合同项下不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和水价制定,特许权期一般为12年。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经营者不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还参与水价的制定,经营期限为20至30年。法国的特许权形式比较多。
4.2.3.3法国水资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1)流域委员会是一个综合管理机构,具有“权力机构”、“议会”、银行、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综合职能。
②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中,采取节约用水的方针。以法律形式确定流域内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进行统一规划、治理和管理。
(3)在城市水务管理中实施计划委托管理模式。即经营权会租赁或特许给民营企业,政府控制水价,居民有安全感。基础设施主要是政府投资。
4.2.4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模式
澳大利亚最早采用英国水权,实行河岸权制度,但逐渐发现这一制度并不适合缺水的澳大利亚。后来政府规定水资源是公共资源,属于国家政府,国家政府对水权进行调整和分配,规定水权可以交易。在水权的定义中,州政府有权使用和控制河中的水和所有地下水,农民有权使用河外的水,同时有权从流经其土地的河中取水,供家庭生活和家禽参考。其他取水和用水必须申请,水权可以转让。
自1994澳大利亚政府实施水资源改革以来,各州政府和地区负责自然资源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水资源改革措施,逐步进行了水市场、水权交易、完全成本回收定价、灌区企业化管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运作方式多样化等制度改革,如启动投资方式。各州政府通过法律形式实施改革,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保证了生态可持续发展,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了社会效益。
4.2.5日本水资源管理模式
4.2.5.1日本建立水资源管理机构
在2001和1的政府机构改革之前,日本与水资源管理相关的部级机构多达6个,分别是环境厅,其下由水质保障负责水质保护;国土资源部,其水资源司负责水资源规划;卫生福利部、生活卫生局的水道环境部负责饮用水卫生;农林水产省和林业部指导司负责河流上游的管理;国际贸易和工业部,下设环境和场地局负责工业用水,资源和能源部负责水电规划和管理;建设一个省,河务局负责河道治水和用水,大都会局的下水道部门负责下水道规划和综合协调。这些机构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1998年8月,由6个相关部级机构9个相关司局组成的“构建健全水循环体系相关部委机构联络会”。会议旨在建立一个健全的水循环系统。首先,它将在各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交换意见,并研究它们之间合作和协调的方式和方法。2001,1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合并为国土交通省,相关正部级机构减少至5个。
日本还有一个半官方的水利机构——水资源开发公社,是根据1961年颁布的《水资源开发公社法》和《水资源开发促进法》成立并开始工作的。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的长期计划和地方政府的长期计划,开发和治理日本七大水系,调整各方关系,筹集资金,协调全国水资源的开发。
4.2.5.2的日本水资源管理水平
日本的水资源规划分为两个层次:国家规划和水系规划。从规划的演变来看,先有水系规划,后有国家规划。水系规划是根据《水资源开发促进法》的规定,以“水资源开发水系”为对象制定的。根据该法规定,凡工业发展和城市人口迅速增加,需要制定应急用水对策的地区,将作为该地区主要供水水源的水系指定为“水资源开发水系”,并为该水系制定水资源开发基本规划。自《水资源开发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先后划定了垦根河、典川河、竹后川河、纪川江、吉野川河、荒川河、丰川江等七大水系,并制定了各水系的基本水资源开发计划。计划的基本内容包括:各部门用水量预测和供应目标,为实现供应目标需建设的设施基本情况,以及其他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合理化有关的重要事项。
4.2.5.3和日本的水价体系
日本的水价分为三个体系,即家用自来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国内自来水的供应商是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是为地方政府建立的公共企业。水价低于供水成本,差额由地方财政承担。此外,城市居民除了水费还要支付污水处理费。
工业用水的提供者也是当地政府自来水公司,平均价格远低于国内自来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价格差异巨大的原因:一是供水成本本身的差异;二是从促进产业振兴的角度出发,中央政府补贴地方政府的工业用水设施建设费用;第三,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对工业用水实行优惠价格,地方财政补贴供水公司。
农业用水的用户是农民。因为他们拥有水权,不是按照用水量来支付,而是以缴纳水利设施建设费和维护管理费的形式。这些费用都是以农民拥有的土地面积为基础的。此外,城市居民除了水费还要支付污水处理费。
埃及水资源管理模式
埃及尼罗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依靠在其主要支流上修建的水利工程,其中最大的是著名的阿斯旺高巴水库,是埃及最重要的大型水利工程,具有灌溉、发电、防洪、航运等多种功能。由于埃及人口快速增长,20世纪90年代末人口增加到6600万,需水量大增。然而,尼罗河的供水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其水资源的缺乏主要通过污水回用、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充分利用已经很少的降雨量来解决。因为增加水资源很难,循环利用水资源就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农业废水与地表水和地下水综合利用,每年达到47亿m3。目前,城市污水农业净化正处于试验和小规模应用阶段,年产量约为5亿m3。
4.2.7伊朗水资源管理模式
众所周知,中东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石油产区。在中东,珍贵的不是石油,而是水。伊朗位于亚洲西北部,是缺水地区之一。然而,伊朗能够为降水量不足200毫米的居民充分供应自来水和热水,这是一个奇迹。以伊朗首都德黑兰为例,2.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缺水。为了解决德黑兰的水问题,伊朗政府在德黑兰和邻近的四个省设立了统一的德黑兰水务局,该局超越行政区划,由伊朗电力和水利部管理。其管辖范围包括毗邻黑海的德黑兰北部、伊朗水资源最丰富的马赞达兰省、德黑兰西北部水资源较多的加兹温省和德黑兰西南部水资源较多的库姆省。这种跨区域、行政规划的统一管理,保证了干旱地区的供水。
德黑兰水务局还监管污水处理,德黑兰建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50万吨。因为德黑兰的降雨量不到200mm,基本没有雨污水,可以说德黑兰的污水处理全覆盖,几乎没有遗漏。污水处理厂由国家控股,公司制运营,调动了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德黑兰税务局也负责管理物价,措施非常严格。生活用水价格为2.5元/吨,但每月超过30吨,每增加一吨,价格将增加。如果用户超过90t,可以加到人民币25元/t,对于普通收入家庭来说是天文数字。
干旱年份,水务局通过提价促进城市节水,进一步降低农民用水量。对于农民的损失,政府根据损失给予补贴。这笔钱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用水量的递增和水价的上涨,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合理的经济机制来对抗干旱。此外,德黑兰的水权分配也有优先权,水资源要统一分配,首先要保证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其次,保证工业用水,包括发电用水,因为工业生产效率高;再次保证农业灌溉用水;最后,保证水作为生态和旅游用水流下来。
4.2.8国外水资源管理模式综述
从美、英、法、澳等国的水资源管理可以看出,国外发达国家的水资源管理是通过两个层面实现的:一是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二是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差异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管理目的不同。流域统一管理是平衡和协调流域内与水相关的不同利益,实现最终流域水资源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协调给排水关系,在此前提下,降低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服务对象不同。流域管理以区域性和行业性为主,服务和被服务对象由政府协调;城市供水服务的对象是直接用户、居民和企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经济的。
第三,管理的性质和手段不同。流域管理属于资源管理,以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手段为辅,包括规划、资源配置、水权确定、水资源费征收、许可证发放等。城市水务属于资产经营,即水商品——城市生活和生产用水,以经济手段为主,以成本效益为原则。
4.2.9国外水资源管理模式的借鉴意义
4.2.9.1完善我国水权立法,将水资源合理利用和污染防治上升到立法层面。
国外的先进经验表明,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水权管理的保障。中国公民享受纯净水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南水北调等一系列调水工程是否符合被调水水源区市民的意愿,是否得到应有的补偿?政府为了税收或者政绩,允许一些企业排污破坏水源,是否违背了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虽然我国的水权不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但是我国公民的水权也应该得到保护。
4.2.9.2可以在缺水地区采取优先的办法。
美国东部水资源丰富,西部缺水。而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水资源分布更是不均衡,美国的水资源优先利用可以借鉴。比如甘肃等缺水地区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灌溉用水。澳大利亚是一个缺水国家,其水权分配方法也适合中国缺水地区。首先,保护家庭生活和家禽用水的权利,其他用户要向政府申请。对用水量大的企业,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是否存在水资源浪费,是否有减少污染的设施,是否达到排污标准,如何利用水资源,再酌情决定是否批准其用水权。
4.2.9.3可以采用累进定价法。
提倡节约不能只停留在精神层面,还应该采取累进定价的方法来控制用水。比如一个城市的生活用水量规定了一个用水量,超过这个量就要涨价,而且随着用量的增加,增加的价格也会上涨。节约的水要补偿,这样更容易形成节水的氛围。
4.2.9.4的水资源管理需要政策支持和群众参与。
英国公民参与改善水管理机制,每个地区都有消费者协会,由当地行政人员和普通民众代表组成,监督供水公司提供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消费者协会的存在,实际上相当于地方参与水资源管理。目前,由于水资源的稀缺性,水资源已经成为一种消费品。在中国,水资源主要由政府分配。城市由供水公司供水。与供水公司相比,中国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协会在国内也处于尴尬状态,对水务管理机构的监督和反馈很少。因此,水资源管理应增加公民参与。
4.2.9.5完善水权交易市场。
我国水权交易基本由政府主导,水权市场不发达,国家没有完善的法律规范。水权交易是未来中国水资源管理的方向。借鉴美国政府的经验,政府有必要保留一些水权。一是为特殊目的保护保留地;二是保证水权交易市场的平衡,限制垄断。在中国,水权的绝对分配有很多困难,但水权可以在省或城市进行交易。调水工程应对水源区居民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由城市间协商确定,也可由价格机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污染权也可以交易。根据科斯定理和制度经济学学派的观点,如果交易和谈判成本为零,那么无论初始权利属于哪一方,最终都会达到均衡状态。中国可以设定排污总量,通过分配或拍卖的方式卖给企业。如果企业的排放量超过其排放权,就要购买差价。当市场对排污权的需求增加时,其价格就会上涨,因此企业的污染成本就会上升。企业宁愿投资绿色生产,购买新设备,使用新技术,减少污水量,这样水污染就会减少。
4.2.9.6在水权管理过程中应把市场和政府结合起来。
法国的水权管理并没有私有化,而是有计划地委托,管理权只是“出租”或“特许”给私人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水权私有化是最有效率的,可以把水资源配置给最有效率的部门。但是,如果在我国水权完全私有化,很可能底层劳动者对水资源不满意,而富人在贫富差距大的国情下浪费宝贵的水资源。个人无法获得水资源,但大公司和财团可以垄断。因此,在中国,政府对资源的控制是不可或缺的。毕竟要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对于用水多、排污多的企业,可以采用市场机制将水资源配置给经济效益最好、污染最少的企业。
4.2.9.7水资源差别定价是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方法。
①工业和农业可以不同定价。鉴于当今中国对农业的保护措施,应适当降低农业用水价格,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2)工业水价也可以不同定价。环保部门会对企业的水污染进行分级,根据不同的级别征收不同的水价。一方面,促进企业减排;另一方面促进技术升级。这样才能扶持国家扶持的重点行业,打压落后部门的生产。在日本,城市居民必须为污水处理付费。中国也可以根据企业和城市居民的排污量来缴纳污水处理费,即使企业或个人拥有水权。
4.2.9.8兴修水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我国大部分地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降雨主要分布在夏季,春秋两季相对干燥。因此,参考埃及的方法,修建水利工程可以弥补我国水资源时间分布的差异,将雨季的水源储存起来,以备枯水期使用。而且水利工程在发电和防洪方面都能带来效益,是利国利民的举措。
水利工程和节水工程是具有正外部性的项目,这种经济行为回报率小,周期长。大多数企业都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我国政府可以对这种对社会有益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从而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这是企业和社会双赢的手段。
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是每个国家都可以采用的节水方法。目前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使用的设备大多没有配备节水减排装置,但这一改革仍在进行中,需要一个过程。这种节能减排设备可以通过国家和企业共同投资的方式安装。国家投资可以通过减税来实现。农业用水多被淹,浪费水,效率低。滴灌可以节约大量的农业用水,但是需要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几乎不可能。但可以作为未来规划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