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发行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虚拟”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有一定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的条件下,公司向持有人支付收益时,可以支付现金、等价股票,或者等价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