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公司章程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我们会接触到章程,章程在组织内部起作用,由全体成员执行。那么你真的知道怎么写好章程吗?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一份简单的公司章程样本。欢迎阅读收藏。
简单章程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作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的投资者为自然人,申报的出资额为_ _ _ _ _ _ _ _ _ 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会计年度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员工,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投资者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
(三)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者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者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_ _ _ _ _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_ _ _ _ _ _日内,或者在_ _ _ _ _ _ _ _日内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负有清偿责任。 但是,如果债权人未能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内对债务人提出清偿要求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时,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拖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2)欠税;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者不得转移或者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投资者应当以其他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在_ _ _ _ _ _ _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原公司章程应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公司章程
投资人签字(盖章):
缔结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一、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创业初期,公司规模较小,可以设一名执行监事和一名外部监事,不设监事会。
执行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如果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二。主管的资格
监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业务性质的要求。
有比较完整的教育经历,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法律事务经验,能够接受后续教育。
不得隐瞒企业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不得与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检验报告。
三。执行监事的权力和义务
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检查公司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重点监控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董事会重大决策、大额投融资和资产处置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2.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通过查阅财务会计及其他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成员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6.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监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监事会决议,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2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规定,正确行使监督权,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业绩;
3.向股东大会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包括监事会变更申请报告和延期监事会变更报告;更换或增补监事的申请报告;监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和日常检查报告;
4.制定监督员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建立必要的企业信息数据库,保证监督检查的规范性。
外部监事除享有与内部监事相同的权利和履行相同的义务外,还必须承担并遵守以下工作职责和履职纪律:
1.年度和任期结束后,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交书面业绩报告;
2.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应当将会议的具体议程和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报告派出部门,并根据派出部门的意见在董事会上提出质询或建议;
3.不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在企业为自己、亲属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内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企业在履行监事会职责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拒绝或者阻碍执行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无故拒绝向执行监事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和提供有关资料的;
3.隐瞒、篡改或者谎报重要情况和有关材料的;
4.有妨碍执行监事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的。
四。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过程监督原则。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2.时效性原则。重要的是随时了解、掌握、跟踪企业。
3.及时报告的原则。执行监事每次对企业有关方面进行检查后,应及时作出检查报告,发现危及和可能危及公司资产安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4.不参与和不干预原则。执行监事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不直接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发表肯定或否定的意见。
监督检查的形式:
执行监事一般每年定期对企业进行一至两次检查,并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1.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企业日常经营情况;
2.年度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企业年度经营管理情况;
3.专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企业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资产严重损失的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召开与监管事项有关的会议;
2.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3.检查企业财务和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企业负责人说明有关情况;
4 .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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