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机电公司的公司治理
公司业务完整,具备独立运营能力,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相关制度和规则,努力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断完善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从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到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实现了人员、资产、财务分离,机构和业务独立。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在股东大会之外干预公司经营决策。
3.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推荐。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投资发展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大部分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专委会成立以来,公司各相关部门做好了与专委会工作的衔接。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为职工代表。监事会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履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
5.相关利益方: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其他债权人、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与相关利益方的积极合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破产重整的成功体现了公司对相关利益方合法权益的极大保护。
6.关于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并在信息披露前做好保密工作,使全体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