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有什么区别?

1.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拥有的法人机构,不得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得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其法律责任由证券营业部自行承担。

2、责任范围不同。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可以管理证券公司某一区域内的1家以上证券营业部,但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分公司被授权从事证券自营业务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证券营业部是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主要负责代理交易和提供证券信息的功能。

3.建立机构的程序是不同的。

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报送证券公司住所地和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备案。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受理申请、审查并作出决定。

设立证券营业部的营运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交易设施,开办股票业务时间长、规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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