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公司转让股权所得如何纳税
第一,如果是平价转让,不需要交税。比如股东权益是654.38+0万,就按654.38+0万转让,不交税。
如果是溢价转让,溢价部分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股权654.38+000万,如果以200万转让,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54.38+000)乘以20% = 20万。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没有规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税收。
2.有意转让的股东或公司股权事务经理(以下简称申请人)到中心柜台领取并填写《青岛市企业职工股权转让申请表》,然后回公司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2009〕285号)“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每股净资产或者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在中心办理股权交割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职工股权转让申请表》(一式两份),由转让双方签字并加盖手印和公司公章;
2.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3.原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因本次股权转让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4.转让双方股东的原始股票;
5.受让方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1.股权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但在企业变更股权登记前,有纳税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代扣)申报,并凭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或无税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是股权交易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股权转让交易尚未完成。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更情况报告表》(表格样式和联次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变更股权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对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管理、评估和检查,依法处罚其中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