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度报告预告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1.1-每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8月30日。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披露时间:

1季报:每年4月1-4月30日。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每年7月1-8月30日。

季报:每年65438+10月1-65438+10月31。

季报(年报):65438+10月1-每年4月30日。

按照规定,半年报业绩预约披露最迟须在8月底前完成;并且规定如果是8月份发布半年报的公司,必须在7月底前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