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是如何提取的?
对于集合计划,根据《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58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投资管理费不提取风险准备金。
对于单个计划,根据年金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损失。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存储在托管银行的专用账户,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不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