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自己烧燃气锅炉,出租一些房子给其他企业。现在,我们应该向房客收取煤气费。
同处房屋转租的,水、电、煤、气按合理比例分摊(如按合同约定比例),其中承租人承担其份额。如果收到其支付的这部分费用,应直接交给燃气公司,从燃气公司拿到发票,再开具发票拆分单给租户。你可以自己确认你的费用份额,租客可以确认租客的费用份额。这两部分的总和应该在发票上。
例:总金额为10000元,其中租户承担2000元。那么你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管理费8000元
贷:库存现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