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违法?
股东向公司借钱是违法的。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规定,以借款方式足额抽回出资的,视同抽回出资。贷款活动违反有关财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查处。也会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
股东向公司借钱合法吗?
1.对于借款前股东出资的行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名义抽逃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批复》(启智子涵1999第6号)中有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逃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足额抽逃出资的,
2.对于股东先借款后出资入股的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年4月29日《关于虚假出资认定的复函》(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为:公司利用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以借款名义向股东出借资金,后作为追加注册资本进行投资,但实际上公司并未将资金交付借款股东,借款股东也未办理资金划转手续。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
3.2002年7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致函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第102号。180,2002)在《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批复》中,内容如下: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以股东出资的形式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出借的资金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公司借款就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没有法律依据。贷款活动违反有关财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查处。
股东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向公司借款,因为涉及经济犯罪,此类问题的处理比较敏感。如果处理不当,会导致自身利益的损失。另外,是他们所属的企业,相关股东对此类问题的处理会进行一定的调查,严重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