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了解现行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
2.强制保险和现在的商业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1,补偿原理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在商业三者责任险中,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范围不同。除《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在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免赔额、免赔额或责任免除。
3.这是强制性的。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办理强制保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延迟承保、随意解除合同。
4.操作原理不同。根据《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本费率,保监会将按照交强险业务整体“不盈不亏”的原则审批费率。
5.交强险实行逐项责任限额。
3.强制保险制度何时实施?谁需要购买强制保险?
根据规定,强制保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实施。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自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强制保险,并在投保的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四、原商业三责险是否有效?
2006年7月1日强制保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且保单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身携带保单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保单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保单复印件(业务留存复印件)备查。原商业三责险到期后,应及时投保强制保险。
动词 (verb的缩写)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
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5万元、医疗费用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和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三项限额的20%计算。即死亡伤残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万元,医疗费用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600元,财产损失无责任赔偿限额为400元。
6.强制保险采取什么方法「奖优罚劣」?
根据《规定》,强制保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人可享受优惠费率,交通违法者承担高额保费。
7.可以买多份强制保险吗?
每辆机动车只需要一份强制保险。被保险人需要获得更高的责任保障,可以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
8.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多久?
根据规定,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人在1年内可以投保短期强制保险的情况只有四种:
1,外来机动车临时入境;
2、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
3.机动车距规定报废年限不足1年的;
4.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9.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为了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条例规定,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同时,保险公司有权向加害人追偿先行垫付的抢救费用。
10.救助基金在什么情况下会垫付受害人的救助费用?
百万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