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能否得到半数股东的同意?
法律分析: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大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股东大会的决议不需要半数以上股东通过。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全体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于重要性不同的事项,股东大会将以不同的方式做出决议。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作出以下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在股东会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