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有绑架富人的案件吗?
在中国大陆有绑架富人的案件。例如,中国大陆演员吴若甫在2004年被绑架。27岁的无业人员王立华纠集同伙,假扮成警察。2004年2月3日,凌晨2时许,著名演员吴若甫在朝阳区一家酒吧与几个朋友聊完天刚出来,就被绑匪拉着开车走了,随后索要赎金200万元。当晚7时许,警方发现了王立华驾驶的汽车,并将其逮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演员吴若甫绑架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立华、王清筱、董利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三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654.38+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退还被害人。同时,其他7名同案犯分别以绑架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窝藏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绑架罪是指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造成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