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期货结算?

期货结算是指交易所的结算机构或结算公司对会员和客户的交易损益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作为收取交易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的依据。因此,结算是指期货交易市场各环节的结算,既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也包括会员经纪公司代其计算交易损益,计算结果将记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日免债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与期货市场的层级结构相适应,期货交易的结算也是分层级、分层次的。交易所只为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1.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

(1)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对各会员的盈亏、交易费用、交易保证金等资金进行结算。核算结果是会员核对当日相关交易和与客户结算的依据。会员可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在每个交易日的规定时间内获取会员当日平仓的损益表、会员当日的合约表、会员当日的持仓表和会员的资金结算对账单。

(二)会员应当每天及时获取交易所提供的结算结果,做好核对工作,并妥善保管。

(三)会员对结算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次日开市前30分钟书面通知交易所。如果会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为会员已认可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4)交易结算完成后,交易所将会员资金数据传输至相关结算银行。

2.期货经纪公司结算客户

(1)期货经纪公司与交易所结算客户的方式相同,即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结算每个客户的盈亏、交易费用、交易保证金等资金。交易手续费一般不低于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手续费标准的3倍,交易保证金一般高于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至少3个百分点。

(二)期货经纪公司在收市后向客户出具交易对账单。

(3)当客户每日结算后的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将通知客户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追加保证金。客户未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对客户的部分或者全部头寸进行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期货交易结算的组织形式

期货结算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公司,比如LondonClcaringHouse,它也为伦敦的三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结算。另一个是交易所内设立的结算部门。比如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期货交易所都有自己的结算部门(以下简称“结算机构”)。目前我国采取在交易所设立结算机构的形式。独立清算所与交易所内结算机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清算所在履约担保、控制和结算风险方面独立于交易所,而交易所内的内部结算机构全部集中在交易所内。独立清算所一般由银行、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共同承担,风险相对于交易所单独承担相对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