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正在招标。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计划在现有老厂4台锅炉拆除的场地上建设一台2×600MW供热机组,以满足青岛市供热能力严重不足的需求。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年平均热效率、年平均热电比符合国家对热电联产项目相关指标的规定。建设地点在四方工业区现有厂区内,土地利用类型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拟燃山西晋城煤。水源为胶州湾海水和何海波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不会增加淡水用量。

本项目将同步建设双室四场高效静电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7%)、海水脱硫系统(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0%)、SCR脱硝装置(设计脱硝效率不低于70%)等环保设施。脱硝、除尘、脱硫后的烟气通过210米高的双管单管烟囱排放,烟囱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排入环境的各类大气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十一五”期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通过拆除旧的工厂装置,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比目前有更大的减少效果。

本项目除脱硫工艺外,排水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排入胶州湾,其他生产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对主厂房采取了严格的双层降噪措施,对通风机房等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严格的降噪措施。本项目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可满足三类标准要求。

灰渣以综合利用为主,综合利用有困难时存放在备用灰场。拟建项目事故灰场利用女鼓山海域现有灰场。本项目建设期间,将对现有灰场进行防渗改造。

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本项目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对评价范围内各关注点的贡献值较小,远低于标准值要求,对周围空气影响不大。通过关停现有老机组,项目投产后全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改善。

通过对脱硫工艺排水中主要污染物的预测,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对海洋环境影响不大。

在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厂界标准的要求,可以充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所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改扩建项目在此期间的风险值是可以接受的,风险计划和防止风险二次污染的措施是可行的。在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