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义上拥有一家公司20%的股份。如果公司破产了,欠了钱,我承担债务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或者交付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出资到位后,以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如果你出资不足或虚假出资,你需要承担责任。风险提示:开公司要谨慎。以上建议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