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会暂停多久?

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应当承诺自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之日起至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之日止,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自然日。确需延期复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满前按照本所有关规定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九条

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收购人的收购决定。(三)被收购上市公司的名称。(四)收购目的;(五)拟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拟收购股份的数额;(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七)收购所需资金数额及资金保证;(八)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布时,被收购公司持有的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