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调查我公司使用盗版软件的权利?

一般来说,软件公司无权直接调查其他公司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除非你在购买正版软件时与软件公司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软件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查你的软件使用情况。这种情况一般在行业软件中发生的比较多。

所以,即使从软件公司购买正版软件,授权使用的套数、使用范围、用途等。软件的所有内容都在软件授权范围内。超出范围使用也是侵权。

比如你的公司只从一家软件公司购买了一套设计软件,购买的软件是授权给客户一般使用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贵公司在多台电脑上安装使用了该软件,或者将该软件用于设计、开发等领域,因此该行为超出了购买时授权的许可范围,构成侵权。

这种情况下,如果软件公司有协议,他可以根据协议对公司进行调查。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一般来说,软件公司无权直接调查公司。但是,如果软件公司有理由相信你使用了他的软件,他可以向国家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进行调查。目前全国管理软件侵权的主管部门是各地的版权局。

版权局接到举报后会立案调查该公司软件使用情况。这些调查公司有义务配合,调查范围不限于举报的某一类软件,而是会覆盖公司所有电脑使用的所有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办公系统、行业软件等。

最后,版权局会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出最终的行政决定。一方面,根据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给予公司行政处罚;另一方面,针对某一类被举报的软件,在赔偿等方面进行调解。如果被举报软件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且调解失败,被举报软件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向该公司提起诉讼。

你可以去www.computerlaw.com.cn进行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