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重一大”问题主要集体决策有哪些会议?

主要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和党政联席会议作出。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重大决策事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经营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策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分配和机构调整,企业党建、安全稳定等重大决策事项。

扩展数据:

1,重要项目

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企业的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生产设备和技术状况有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和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大宗材料和服务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安排。

2.重要干部的任免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岗位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任和解聘,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大量资金

大额资金运作,是指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或者机构规定的企业领导有权划转和使用的资金限额以外的资金的划转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的调动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对国外的大额捐赠和赞助以及其他大额资金运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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