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后可以继续使用吗?
法律分析:不能,企业名称变更后继续使用变更前的名称是违法的,因为名称变更后的原名称不是企业登记核准的名称。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企业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注册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机关区分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并处;
(二)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的,给予警告或者处65438+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罚款,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后未按期向登记机关交回企业名称登记证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