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税后利润归谁所有?
税后利润按规定分配给股东。
利润分配是指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顺序,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利润分配顺序为:纳税、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分配剩余利润。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在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3.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
4.支付股息。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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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溢价款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