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设立分公司?
法律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是因为国家在税收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公司在外地的业务达到了一定的条件。如果它不设立分支机构,就构成无照经营。我国在工商、税务方面对公司有属地管辖权,但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能局限于公司注册地。比如公司可能去外地洽谈,签合同,去外地发货,去外地收钱。这些都是商业活动。但不能要求公司提前在合同谈判签订地设立分支机构,也不能要求其在交货经过的县区设立分支机构。因为这些活动不会使企业的经营逃脱工商和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公司在注册地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设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为平台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