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开分公司吗?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经批准的,或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银监会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具体条件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条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固定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