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表现形式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上,体现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形式上。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股份为资本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因为所有股份公司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特点如下:

1.公司资本总额分为等额股份;

2.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3.法律对公司股东只有最低数量,没有最高金额;

4.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每股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份的形式。股票是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票发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对同时发行的同一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款。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姓名,不得设立账户名或者代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