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月开始!这些新规则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多项新规将从3月起正式实施。让我们来看看和你息息相关的是什么。*四部:不得利用算法以不同价格不公平对待消费者。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对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近日,官网,银监会宣布,自1,2022年3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的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收集期两个阶段,收集期不得短于10年。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试点。截至2022年1期末,6家试点公司承保保单近5万份,累计保费4亿元。*打击欺诈套保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月22日发布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实施,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伪造个人信息和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盗用他人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伪造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缴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2021年度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可预约。2021年度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了提高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税务部门今年推出了新的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至3月15之间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可在6: 00至22: 0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后,无需预约即可。*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将实现国家互认。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实施,明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工作。《办法》中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的原则开展检查结果互认。同时明确了互认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复检的具体条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检验项目互不认可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和必要性。*新版《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新版《医师法》首次将循证医学下的诊疗指南和过度用药写入法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缺乏有效或者更好的治疗方法等特殊情况下,在征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医生可以使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物用法实施治疗。*民事诉讼可以在网上进行,与线下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了《人民法院网上运行规则》。2022年3月1日起,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则》提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按照合法、自愿、合理的原则,将诉讼、调解从线上切换到线下,或者从线下切换到线上;人民法院网上运行模式支持部分参与人线上线下参与诉讼、调解等活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之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对于跨地区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复杂、公众关注、公众反映强烈的,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事故调查进行督办,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情况,要求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对其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