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公司股份的约定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股东对外股权捐赠,股东对外股权捐赠是指公司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赠与第三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从本质上讲,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是无偿的,即被赠与的第三人不需要为赠与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性。如果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适用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原则,实际结果是其他股东可以不支付任何对价而取得股权,这显然不是赠与股东的初衷。因此,在实践中,一般的对外股权捐赠只能在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投资其他企业;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