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借款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贷款。《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