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法人借款的问题,

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怎么办?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贷款。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可以向公司借款;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需要判断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法定代表人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足额抽逃出资的,应视为抽逃出资,并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拒绝偿还的,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定代表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最后,本律师提醒大家,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时,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书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用途。贷款期限不能超过一年,以免被认为是抽逃资金的行为。该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将借款合同定义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 *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催收贷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