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股份的大股东好还是49%股份的股东好?
法律分析:565,438+0%股份和49%股份各有利弊。565,438+0%的股份是绝对控股,也就是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可以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49%的股份为相对控制,即虽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享有表决权的股东,足以对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对企业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前款所列事项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